各位研究生同学:
2025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已启动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评审原则
严格执行财政部、教育部、学校“研究生学业奖学金”相关文件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原则。
二、评选对象
(一)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(有固定工资的除外)。
(二) 符合要求的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和“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”研究生可参加2025年度海角社区
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。
(三)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取消参评资格:
1.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欠缴学费和住宿费的(已办理绿色通道的新生除外);
2.学期考核不合格的;
3.保留学籍的(国家公派留学、学校联合培养除外);
4.受纪律处分仍在处分期的;
5.其他经学校认定不具备参评资格的情形。
三、奖励范围及额度
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40%,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,评定名额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核拨指标执行。
四、评审办法
海角社区
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见《海角社区
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》。
五、材料报送
2024级研究生和2025级研究生无需提交科研成果材料,2023级研究生请报送以下材料:
(1)电子版:《研究生申报奖学金成果汇总表》及《pdf格式申报证明材料》(需包含成果复印件、成果检索页或录用通知及缴费证明),以压缩包形式于10月16日晚上20:00前发送到[email protected]邮件命名格式:“姓名+学号+学业奖学金材料”,逾期未报视为放弃,不予补报。
(2)纸质材料于10月17日上午11:30前交至王湘浩楼B339-1室:成果复印件、成果检索页或录用通知及缴费证明(所有材料均需导师签字)。